對於「台北」有什麼想法或印象呢?
邀請你一起透過影片拍攝來表達你心中的台北樣貌
讓更多人認識這個豐富多元的台北城~
活動辦法
徵選時間
111年06月15日 至 111年09月15日 截止
徵選主題
以台北人、事、物等議題為背景,不拘泥影片表現手法,希望透過影片能讓民眾更加認識台北、看見台北的不同風貌。
影片類型
不限類型
影片長度
3~30 分鐘
比 賽 獎 金
首獎 1 名
80,000元獎金/獎座乙座
優選 2 名
20,000元獎金/獎狀乙紙
佳作 3 名
8,000 元獎金 /獎狀乙紙
另增 行動力獎200名 凡前200名完成活動報名者,每人可得1,000元獎金
備註:每人限領1次,主辦單位將以郵件或簡訊通知得獎者,依通知辦法領取。
報名資格
不分年齡、國籍、性別,只要對影像拍攝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每人報名限最多3件作品,且同位報名者不得重複獲獎(不包含行動力獎)。
投稿3步驟
<步驟1>. 上傳參賽影片:
影片上傳YouTube並設定「公開」,標題打上『台北有影3影片徵選』主題名稱及作品名稱。
<步驟2>.下載「公用頻道託播申請表」及「影音切結書」:
影音切結書連結:https://reurl.cc/mGEXg1
下載此兩份表單並填妥簽名後,掃描或拍照成檔案,待步驟3使用。
<步驟3>.填寫Google報名表:
https://forms.gle/vxRmHS1HYPXiLpRt9
填寫報名表單,並附上影片YouTube網址,及上傳「步驟2」中2份表單,即完成報名。
評分標準
主題契合度
15%
內容
30%
創意概念
35%
視覺表現
20%
徵選標準
1. 依據台北市有線電視公用頻道使用規則第五條節目審查標準:
(1) 申請播送之節目應符合公益性、社教性、藝文性之要求,並以公共利益及市民服務為優先,不得涉及商業、政治或圖利私人之內容,但公辦政見發表會不在此限。
(2) 申請播送之節目不得使用特定營利事業或其所提供商品或服務項目之名稱,節目內容亦不得有為特定廠商、產品或商業服務行銷廣告之文字或畫面。
(3) 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5條規定:內容不得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妨礙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及妨礙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情形。
(4)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傳染病防治法」,不得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以及涉嫌洩漏新冠肺炎確診病患個資,以免觸法。
2. 參賽作品所使用之影像、音樂不得重製、抄襲或侵害他人權利。若有違反以上規範者取消參加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 主辦單位將邀請具有豐富經驗之專業電影人、影評人、影片工作者及教育工作者,組成決審小組,所有入圍作品中評選出獲獎作品,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得獎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獎項得予從缺。
4. 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當日公布。
5. 評分標準:主題切合度15%、內容30%、創意概念35%、視覺表現20%。
6. 本案之評審結果將公布於台北市公用頻道協會官方網站及官方粉絲頁,獎金由協會統一發放並依法扣除稅額。
注意事項
*應備妥相關資料(報名表、影音切結書、公用頻道託播申請表),以電子檔寄至活動信箱(應備文件不全者,活動小組將主動通知補件並限於規定期限內完成,限期內未補齊相關資料者,不予評審。)
*拍攝影片請民眾注意做好防疫動作,並且請勿傳遞不實訊息,以及請勿涉嫌洩漏新冠肺炎確診病患個資,以免觸法。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動將公告於活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