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截止。【備註:主辦單位得視收件狀況提前或延長期限】
* 影片主題:
以台北人、事、物等議題為背景,不拘泥影片表現手法,希望透過影片能讓民眾更加認識台北、看見台北的不同風貌。
* 報名資格:
不分年齡、國籍、性別,只要對影像拍攝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每人報名限最多兩件作品。
*影片長度:至少1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含片頭、片尾)。
*徵選標準:
1、依據臺北市有線電視公用頻道使用規則第五條節目審查標準。
(1) 申請播送之節目應符合公益性、社教性、藝文性之要求,並以公共利益及市民服務為優先,不得涉及商業、政治或圖利私人之內容,但公辦政見發表會不在此限。
(2) 申請播送之節目不得使用特定營利事業或其所提供商品或服務項目之名稱,節目內容亦不得有為特定廠商、產品或商業服務行銷廣告之文字或畫面。
(3) 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5條規定:內容不得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妨礙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及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情形。
2、參賽作品所使用之影像、音樂不得重製、抄襲或侵害他人權利。若有違反以上規範者取消參加票選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獎勵辦法:
行動力獎100名:透過抽獎方式,獎勵100名完成活動報名並通過影片審核者,每人可得500禮卷(1人限領1次),主辦單位將以郵件或簡訊通知得獎者,依通知辦法領取。
*以上說明若有未盡事宜,將依主辦單位最後決議為準。
聯絡郵件:tpcpac3@gmail.com
* 影片主題:
以台北人、事、物等議題為背景,不拘泥影片表現手法,希望透過影片能讓民眾更加認識台北、看見台北的不同風貌。
* 報名資格:
不分年齡、國籍、性別,只要對影像拍攝有興趣之民眾皆可報名參加,每人報名限最多兩件作品。
*影片長度:至少1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含片頭、片尾)。
*徵選標準:
1、依據臺北市有線電視公用頻道使用規則第五條節目審查標準。
(1) 申請播送之節目應符合公益性、社教性、藝文性之要求,並以公共利益及市民服務為優先,不得涉及商業、政治或圖利私人之內容,但公辦政見發表會不在此限。
(2) 申請播送之節目不得使用特定營利事業或其所提供商品或服務項目之名稱,節目內容亦不得有為特定廠商、產品或商業服務行銷廣告之文字或畫面。
(3) 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5條規定:內容不得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妨礙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及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情形。
2、參賽作品所使用之影像、音樂不得重製、抄襲或侵害他人權利。若有違反以上規範者取消參加票選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獎勵辦法:
行動力獎100名:透過抽獎方式,獎勵100名完成活動報名並通過影片審核者,每人可得500禮卷(1人限領1次),主辦單位將以郵件或簡訊通知得獎者,依通知辦法領取。
*以上說明若有未盡事宜,將依主辦單位最後決議為準。
聯絡郵件:tpcpac3@gmail.com